通知要求,各地要立即行动,按照全省统一部署,着力从四方面强化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防控。一是切实做好免疫工作。按照农业部制定的防治技术规范要求,对所有存栏生猪要进行全面免疫。各地要认真制定免疫计划,开展免疫技术培训工作;二是抓好生猪饲养管理。对辖区内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等,建立和落实免疫、卫生消毒等防疫制度;三是加强疫情监测和报告。各地要加强对生猪疫情的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对种猪场、规模养殖场、生猪交易市场、屠宰场等区域的生猪进行重点监测,并对全省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四是加大检疫监管力度。各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要严格产地检疫,强化流通监管,特别要加强对重点场所的检疫监管工作,杜绝病害猪及其产品进入流通领域。
通知还要求,各市、县均要组织督查组,深入养殖生产环节、检疫监管环节、加工流通、市场销售环节,了解实际情况,解决实际问题,督促工作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