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面推进“无公害畜产品行动计划”。完成上级下达的畜产品药物残留抽检任务,保证各类规模化畜牧养殖场药残抽检覆盖面达到100%。
二、加强兽药市场管理。一是每季度开展一次兽药综合整治或专项检查,杜绝非法经营行为,生物制品不出现被市级以上有关部门立案查处的问题。全面完成省、青岛市交办的GSP建设任务;二是建立兽药生产企业巡查制度。每月对辖区内的兽药生产企业检查不少于3次;三是对部、省、青岛市兽药质量抽检不合格的企业和立案的案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处罚,并将处罚结果及时上报青岛市畜牧局,严格兽药行政许可和执法监督,档案管理规范化;四是全面推广兽药监管责任网络化工作机制,全年对兽药执法人员培训两次以上,在青岛市畜牧局组织的兽药执法人员培训考试中及格率100%,继续实行兽药微机化管理,“兽药质量承诺书”和“安全用药责任书”书面签订率100%;五是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兽药质量抽检任务,抽检合格率达100%。
三、加强饲料市场管理。一是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饲料抽样任务,对不合格产品按规定时间依法进行处罚,并将处罚结果上报青岛市饲料办公室;二是全年开展两次“瘦肉精”、“苏丹红”等违禁药物、动物源性饲料安全卫生和饲料市场秩序清理整顿活动,消除辖区内无证生产企业,保证不出现饲料安全问题;三是对全部饲料生产企业实行质量安全承诺制度,积极培育、宣传先进企业典型,大力推广使用绿色、安全、高效、低耗、环保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积极推行绿色无公害生产。(即墨市畜牧兽医局: 展福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