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2006年度办理了养犬登记、年检手续的养犬人,应于5月1日至6月30日,持养犬登记证和动物健康免疫证到住所地公安机关办理年检手续,缴纳管理服务费。
城八区等重点管理区内每只犬缴纳年检管理服务费500元。对不符合规定的犬,如体高超过35厘米的犬,不予办理年检手续,并收回养犬登记证。一般管理区内每只犬年检管理服务费的缴纳标准,由各、区县人民政府确定。
养犬人办理年检手续后,应及时携犬到畜牧兽医行政部门批准的动物诊疗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免费注射预防狂犬病疫苗,领取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出具的动物健康免疫证。对未按规定办理养犬年检手续的,将没收其犬,或者对单位处以5000元罚款,对个人处以2000元罚款。
据统计,截至2006年底,本市养犬登记年检犬总数为60余万只。今年养犬集中年检工作咨询电话为62074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