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重大动物疫病免疫质量,确保今年无重大动物疫病发生,兴业县采取了多项措施,并且与往年相比多有创新。
实行动物免疫质量风险抵押金制度。全县乡镇长、乡镇渔牧兽医站长每人每年交免疫质量风险抵押金600元,乡镇分管领导和乡镇渔牧兽医站其他干部职工每人每年交免疫质量风险抵押金500元,村动物疫病防治员(县财政拨款配备人员)每人交免疫质量风险抵押金200元。若免疫质量不合格,相应人员风险抵押金被充作县动物防疫经费后,要重新交纳免疫质量风险抵押金。
落实免疫标识制度,严格免疫规程。规范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免疫程序,规范填写全国统一的《动物免疫证》,建立包括畜主姓名、动物种类、牲畜体重、免疫日期、疫苗名称等相关信息以及防疫人员签名的免疫档案。经过免疫的牲畜必须佩带耳标,否则,不准进入屠宰和流通环节。
明确动物免疫抗体抽检办法。每次随机抽样检查2个~3个乡镇,每个乡镇抽查两个村,每个村抽查50户,并随机抽取鸡100羽、鸭50羽、鹅20羽、猪10头、牛(羊)5头的血样进行抗体监测。家禽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免疫抗体合格率均达到70%以上的,为免疫质量合格的乡镇村。
绩效挂钩,严格奖惩。凡一次抽检(包括农业部、自治区、市和县级)免疫质量合格的乡镇,对该乡镇的乡镇长,分管兽医工作的领导,乡镇渔牧兽医站站长、副站长、检疫组长、站包村干部(或职工)和所在村动物疫病防治员,加倍返还风险抵押金。凡一次抽检免疫质量不合格的乡镇,其所交免疫质量风险抵押金将充作县动物防疫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