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动物福利立法不是吃饱了没事干”,谢遐龄委员告诉记者,动物福利立法的出发点是提高肉类食品的质量、提高社会文明程度。在一些大型养鸡场,从小鸡崽到长大可以宰杀,过程虽然只有几个月,但这些鸡都只能在一个狭小的鸡笼里,显然无法体现人对动物的关爱,鸡肉质量也不高。
我国是畜禽肉品生产大国,产量居世界前列。但是,我国肉食品出口仍在低谷徘徊,原因之一,在欧美、日本等国针对我国肉品出口的技术壁垒中涉及有动物福利这一项。
提案中,两位委员指出,目前我国在动物福利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有:管理人员动物福利的意识差;畜禽养殖环境不良和低水平屠宰处主导地位,约占总量的三分之二;屠宰操作粗糙、不规范,常导致动物产生“应激综合症”,形成不良肉品;禁止虐待虐杀动物一项尚未被列入肉食品质量安全评估的内容;尤其是动物福利立法明显滞后。
现在已有100多个国家立法保障商业畜禽养殖动物福利。一些著名的品牌食品工业如肯德基、麦当劳等也都把动物福利列入肉食品质量评估范围。
谢遐龄委员指出,动物福利立法的主要原则是把动物福利措施融入动物养殖、运输、屠宰的技术标准,给予畜禽动物以合适的生活环境,使其免于不适;禁止殴打、虐杀动物,使其免于口渴、饥饿、恐惧、悲伤和痛苦;对动物疾病予以快速诊断和治疗;对动物合理运输、高效屠宰,实施“安乐死亡”;提供给动物足够的生存空间、合适的饲舍、齐全的同伴和设施,确保其不受伤害。
谢遐龄委员说,立法保障动物福利,还能让公众吃上更加优良的肉品,提高大众的生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