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要求,到2007年底,“两湖一河”流域畜禽规模养殖粪便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0%,无害化处理率达到40%,污水处理利用率达到30%;南水北调沿线重点保护区畜禽规模养殖粪便无害化处理率达到60%,污水处理利用率达到50%,大型畜禽养殖场(区)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近年来,“两湖一河”流域畜禽规模养殖发展迅速。到2006年,区域内有畜禽规模养殖场(区)1.1万个,养殖量占该区域畜禽养殖总量的比重达60%。畜禽规模养殖在促进畜牧业发展的同时,对区域环境的污染也呈加重趋势,个别地方粪便和污水的排放量远远超过了环境承载消纳能力。
南水北调沿线核心保护区内,严禁新建畜禽养殖场(区),已有的畜禽养殖场(区)要逐步转移出去;重点保护区内,要控制新建畜禽养殖场(区),保持养殖总量基本稳定;一般保护区内,新建畜禽养殖场(区)应距主要入湖河流1公里以上,合理控制饲养规模。
“两湖一河”流域所有规模养殖场(区)都要根据生产规模、养殖品种和所处位置,采用多种方式,建设相配套的治污工程。大型畜禽养殖场(区)重点采用大型沼气工程、有机肥生产、沼渣沼液综合利用相结合的治理方式;中小型畜禽养殖场(区)重点推广中小沼气工程、多级氧化塘或集中存储沉淀处理污水、堆积发酵处理粪便的治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