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对活禽经营市场(含活禽批发市场、有活禽经营的城市农贸市场、农村集贸市场等)的选址、布局和开办作出详细规定,要求各区县不得在城市人口密集区新建活禽经营市场,并逐步将活禽经营市场迁出城市人口密集区。5月1日以后,城区和县城农贸市场一律实行活禽宰杀出场制度,不允许将活禽带离农贸市场。在城市农贸市场经营活禽交易的,活禽经营区域要有独立出入口,与其他农产品严格分开,实行物理隔离;在农村集贸市场经营活禽交易的,也要与其他农产品分开,设立相对独立的经营区域。活禽经营市场内的水禽经营区域,与其他家禽经营区域要相对隔离。
另据了解,市商贸部门今年将牵头修订《南京市活禽交易宰杀规范》地方标准。修订后的规范中将包括:活禽宰杀区域实行封闭管理,并与销售区域实行物理隔离;从事活禽宰杀的人员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活禽销售人员和宰杀人员要有明显的区分标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