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动物疫情个人有权报告
《应急预案》指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重大动物疫情及其隐患,有权向上级政府部门举报不按规定履行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职责的部门、单位及个人。为此,本市将普及动物防疫知识,进行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
按照规定,本市将设立由兽医、卫生、公安、工商等部门人员组成的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预备队,具体组织封锁、扑杀、消毒、无害化处理、免疫等疫情处理。预备队分设疫情处置、封锁治安、紧急免疫、疾病控制分队,各分队由相应的专业人员组成。
4级预警及时应对动物疫情
蓝色预警响应:密切关注相邻国家或有关省、区、市疫情发生情况和发展趋势,禁止从农业部、国家质检总局公告的疫区国家和地区进口动物及其产品。
黄色预警响应:动物饲养场采取封闭饲养,对内外环境进行全面消毒,严格控制人流物流:依法严格对通过公路、铁路、航空等渠道进津和过境的动物及其产品进行监督检查,禁止疫区的易感动物及其产品进津或过境;对未免疫的和免疫抗体达不到要求的动物,进行补免;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时,全市暂停活禽市场交易,暂停信鸽放飞,暂时关闭鸟类交易市场。
橙色预警响应:加强与河北省、北京市的联防联控,建立信息通报机制,确保信息及时、有效沟通;发现野生禽类携带高致病性禽流感病毒的,对候鸟栖息地和活动地点进行全面消毒,增设防鸟设施。
红色预警响应:有关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应当立即采取临时隔离控制措施;区县政府可以作出封锁决定并采取扑杀、销毁等措施;对疑似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疯牛病的人及其密切接触者进行隔离。
专家解说:
什么是重大动物疫情
据市畜牧兽医局有关专家介绍,重大动物疫情是指高致病性禽流感等发病率或者死亡率高的动物疫病突然发生,迅速传播,给养殖业生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危害,以及可能对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危害的情形。
目前,我国还没有发现的动物疫病有疯牛病、非洲猪瘟、非洲马瘟等。我国已消灭的动物疫病有牛瘟、牛肺疫等。疫情暴发是指一定区域,短时间内发生波及范围广泛、出现大量患病动物或死亡病例,其发病率远远超过常年的发病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