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把食品安全列入重点督察项目 监管不力造成严重后果将严肃追责
早报讯 蔬菜中农药残留超标,猪肉中含有“瘦肉精”,鱼虾体内有违禁药物残留,这是市民选择食品时面临的烦恼。
市政府前天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体系建设的意见》,给保障食品安全开出“处方”。《意见》要求,到2008年要力争实现蔬菜、肉类、水产品卫生控制指标。
《意见》给我市打造“食品安全工程”提出了目标,通过实施“食品放心工程综合评价”,在监督管理、品种检测和消费者满意度3个指标上均列全省首位、居全国前列。
具体地说,到2008年,要力争实现以下控制指标:全市种植、流通领域的蔬菜农药残留抽检平均超标率控制在6%以下。全市3000头以上规模养殖场不得检出“瘦肉精”等违禁药物残留,不足3000头的控制在1%以下;全市无公害水产品基地磺胺类抗生素等违禁药物残留平均检出率控制在1%以下,其它养殖单位、市场流通的水产品磺胺类抗生素等违禁药物残留平均检出率控制在2%以下。
《意见》规定,要把食品安全工作列入市政府重点督察项目。市食品安全委员会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工作激励约束机制,对未履行职责、监管不力或严重失职,导致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发生、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部门、单位和个人,必须严肃追究其党纪、政纪责任。(记者 潘修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