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2月31日前,河南省将在郑州、洛阳两市取消活禽的市场销售和宰杀,实行禽类定点屠宰。
昨日,记者获悉,为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省政府规定城市人口密集区,一律不得新建活禽经营市场。
[活禽市场]
不能建在人口密集区
背景:目前,郑州等地的活禽经营市场,很多都建在人口居住密集区,一旦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等疫情,不易控制。
政策解读:今后,不能看哪个地方居住的人群多,就在哪个地方开办活禽经营市场。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整顿规范活禽经营市场秩序加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政策审批上,要求各地严把活禽经营市场开办条件关口,其中,包括活禽批发市场、有活禽经营的城市农贸市场、农村集贸市场等,严格控制活禽经营市场的数量。
意见明确,今后,新建的活禽经营市场,一律不得建在城市人口密集区,对于目前已在城市人口密集区的活禽经营市场,将逐步迁出。
[菜市场]
不能现场宰杀活鸡
背景:郑州市内的多数活禽经营市场,都存在现场销售和宰杀活鸡等家禽现象。
政策解读:明年起,郑州、洛阳两地的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只能卖“白条禽”。
意见规定,2007年12月31日前,我省率先在郑州、洛阳两市取消活禽的市场销售和宰杀,推行“禽类定点屠宰、白条禽上市”制度。
“禽类定点屠宰”也就是说,不能在市场上任意宰杀活禽,必须选择定点范围进行宰杀,并实行封闭管理。
[省辖市]
明年年底前实现定点屠宰
背景:在很多活禽经营市场,商户这边做生意,那边就掂刀宰杀。
政策解读:从事活禽宰杀的人员,必须有健康证明,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活禽销售人员和宰杀人员不得相互交叉,也就是说不能既干宰杀工作,又干销售工作。
市场的经营单位必须配备与宰杀规模相适应的消毒、通风和无害化处理等设施、设备。
另外,2008年12月31日前,所有省辖市级城市全部实行定点集中屠宰;县(市、区)城镇也要逐步推行。
[政策新规]
活禽经营区要有独立出口
背景:一些活禽经营市场与其他农产品共用一个进出口通道,活禽与其他农产品共用一个销售区。
政策解读:活禽经营市场必须建有独立的出入口,并与其他农产品进行隔离。
根据意见,活禽经营市场除了要符合国家有关动物防疫、卫生、建设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外,在城市农贸市场和农村集贸市场经营活禽的,活禽经营区域要有独立出入口,还必须与其他农产品严格分开;活禽经营市场内的水禽经营区域,必须与其他家禽经营区域相对隔离。
市场将轮流休市
背景:多数活禽经营市场并没有固定的休息日,只要有人来买,商户就开卖。
政策解读:以后,活禽经营市场也必须有固定的休息日。意见明确,在保证市场供应的同时,活禽经营市场实行定期休市制度,市场开办单位要安排活禽经营市场轮流休市,或者在市场内实行区域轮休。
休市期间,市场开办单位必须组织人员对市场进行彻底清洗、消毒,对活禽经营、宰杀场所以及活禽笼具、宰杀器具等,每天必须进行消毒;对活禽粪便、污物以及宰杀活禽的废弃物等,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