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养殖者过分追求高密度、高产量,不重视种质优化和水质环境等方面的原因,导致养殖病害严重,滥用药物的现象普遍存在,水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时有发生,对养殖业健康发展造成严重负面影响。
各地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负责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并组织渔政机构、水产品质量监测检测单位等开展检查,切实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各地重点规范苗种、饲料和药品的使用和管理,指导监督苗种场、养殖场建立健全生产记录、用药记录、销售记录,建立苗种场、养殖场登记备案制度,切实把这些制度落到实处。
同时,充分发挥企业、农民合作组织、行业协会在加强行业自律方面的积极作用。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逐步建立渔业官方兽医、执业兽医和渔业用兽药处方制度,加强水生动物防疫工作,做好重大水生动物疫病专项监测,完善各级《水生动物疫病应急预案》,强化突发疫情的快速反应能力,提高防控能力和监管水平。
渔业部门要重点加强养殖环节用药行为的监管,推进批发市场和生产环节水产品监测工作,扩大监测范围、增加监测品种和抽查频率,对问题产品要开展追溯调查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