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禽市场逐步迁出市中心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整顿和规范活禽经营市场秩序加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中要求,各地专门制定活禽市场发展规划,严格活禽经营市场开办条件,严格控制活禽交易市场数量,不在城市人口密集区新建活禽经营市场,并逐步将活禽经营市场迁出大中城市人口密集区。2007年5月1日以后,城市农贸市场的活禽经营区域要有独立出入口,与其它农产品市场实行物理隔离;在农村集贸市场经营活禽的,也要设立相对独立的经营区域。兽医、工商、卫生等部门将加强对活禽经营市场的监督检查,凡不具备条件的,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要予以关闭。
活鸡活鸭要贴安全“标签”
据悉,江苏省还准备推行禽类标识制度,对出栏及运离市场的活禽严格检疫,保证上市活禽及禽类产品的卫生安全,严禁没有检疫证明的活禽及禽类产品上市销售。省政府要求各级工商部门加强市场监管,严厉查处违法经营活禽及禽类产品行为。各级城管部门要加强巡查,严禁在城区市场外经营活禽。为规范市场活禽宰杀行为,江苏省将逐步推行活禽定点屠宰制度,在市场内设立活禽宰杀区域,配备与宰杀规模相适应的消毒、通风和无害化处理等设施设备,逐步实现“禽类定点屠宰、白条禽上市”,确保禽肉新鲜、安全。
活禽市场每半月轮休1天
在“禽流感”期间实行的活禽市场“休市”管理将成为长期制度。记者了解到,各地有关部门将建立活禽经营市场定期休市制度,在保证市场供应的同时,妥善安排活禽经营市场轮流休市或在市场内实行区域轮休,每半月至少休市1天。
休市期间,市场开办单位将在兽区、工商等部门指导下对市场进行全面彻底的清洗、消毒。兽医部门还将定期对活禽及禽类产品、粪便、垫料等进行抽样监测,严防市场经营人员感染“禽流感”。(石小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