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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明年民俗旅游宰畜禽需有检疫合格证

  作者: 来源: 日期:2006-12-11  
     庙会上食品广告不得随意吹牛、民俗户提供现场宰杀的畜禽要有检疫合格证、一个工地多个食堂要逐一办证。昨日(12月7日)下午,北京市食品安全委员会联合市工商、卫生、建委、农委、农业、旅游、城管7部门,公布了专门针对庙会、建筑工地、民俗旅游户的3个食品安全管理规定,并从明年1月1日起执行。

    ■食品安全·庙会

    庙会要设专人受理投诉

    每年春节,北京的庙会不少于30多家,如地坛、龙潭湖、厂甸庙会等。市食品办监察处处长冀玮指出,庙会由于流动性强、时间短、食品经营制作条件简陋,多是临时设施,有必要对其食品安全加以规范。

    昨日发布的《北京市庙会食品安全管理规定(试行)》明确规定,庙会活动举办或承办单位应当是具有与庙会规模相适应的经济赔偿能力的法人,应设置专门管理人员,在显著位置设置消费者投诉举报站,专人受理投诉并保留投诉记录。

    此外,卖散装食品时,销售人员要戴口罩、手套和帽子,设置防尘防蝇隔离设施,并有禁止消费者触摸的标志;食品容器的显著位置上还要标出食品名称、配料表、生产者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条件。

    销售保健食品,经营者要提供《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复印件和产品检验合格证,进口保健食品还要有《进口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复印件及口岸进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机构的检验合格证。

    同时,规定还对庙会上发布的食品广告做了明确规定,不得欺骗或误导消费者,普通食品、新资源食品、特殊营养食品广告不得借助宣传某些成分宣传保健功能;普通食品广告不得宣传含有新资源食品中的成分或特殊营养成分;涉及特定功效的,不得利用专家、消费者的名义或形象做证明。

    对于可能或已经引发突发食品安全事件的食品及相关产品,市食品办或有关行政部门可以采取措施限制和禁止该类食品及相关产品进入庙会销售。

    ■食品安全·工地食堂

    一工地多食堂应逐一办证

    市建委在昨日的发布会上介绍,目前北京约有1万零300个建筑工地,80%都设有食堂,有的工地还存在几个甚至数十个食堂。

    来自市食品办的统计,在发生的食物中毒事件中,有30%以上都是出自建筑工地食堂,如扁豆未煮熟、使用亚硝酸盐等。“此次对建筑工地食堂专门制定规范,就是要让外来农民工能在北京吃得更放心。”市食品办监察处处长冀玮说。

    即将实施的《北京市建筑工地食品安全管理规定(试行)》中规定,施工单位在建筑工地现场设立食堂(包括临时食堂)应在开工前申请办理卫生许可证,特别规定,一个工地设有多个食堂的,应逐一办理卫生许可证,不得“一证多用”。

    同时,还规定建筑工地食堂应设在离工地垃圾堆、厕所、粪池等有毒有害场所25米外地势较高地方,配备排风、冷藏、消毒保洁和废弃物处理设施。采购猪肉、蔬菜、大米、食盐等列入重点名录的17类食品时,要对购进货物按批次向供货人索取食品质量检验证明、检疫证明、销售凭证备查。不具备凉菜制作专间条件的,不得制作和提供凉菜;不得加工使用腐败变质、有毒有害、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产品;不得采购无证照商贩经营的食品等。

    ■食品安全·民俗游

    游客自采野菜不得代加工

    京郊民俗旅游正成为北京市民假日休闲方式之一,食品安全也就显得重要。

    《北京市乡村民俗旅游户食品安全管理规定(试行)》中要求,乡村民俗旅游户除厨房餐厅要达到规定的卫生标准,在店堂醒目位置悬挂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外,特别强调在加工和销售食品时,民俗旅游户不得加工游客自行采摘的野菜等食品,同时向消费者提供现场宰杀的畜禽,应当经过检疫并取得检疫合格证明。即使是民俗户自家养的鸡鸭也要先行检疫,游客吃之前最好先看其是否有检疫证明。

    冀玮介绍,之所以做出这个规定,是因为大多数游客对野菜的毒性不能辨别,早些年就曾发生过游客自行采摘野生蘑菇后让民俗户代加工,结果发生食物中毒致死的案例。(记者廖爱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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