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计划,2006年12月至2007年6月,在全省各市州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型农贸市场与超市,对蔬菜、生猪全面推行市场准入,2007年7月延伸到县、市、区,2008年后扩大到乡镇、集市,准入品种逐渐扩大到大米、水果、茶叶、水产品等。农产品市场准入将实行标识流通,按规定应当包装或附加标识的农产品,须经包装或附加标识后方可销售。包装上市的农产品,包装上应当标明品名、产地、生产者名称、电话和地址,或者加贴有上述内容的标签;不能进行包装的农产品,应标明产地。获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的,应加贴或标明标志。
湖南省还将推行质量追溯制度,农产品生产基地、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将建立农产品田间生产档案,完整记录农业投入品使用、病虫害防治等情况。农产品批发市场、经营农产品超市、配送中心建立健全进货检查验收、查验检测凭证、记录和保存购销台账等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