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正式实施的畜牧法针对长期以来我国畜牧业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将国家扶持畜牧业发展的方针政策法律化,将我国发展和管理畜牧业的经验制度化,其颁布实施可谓正当其时。
据介绍,近年来,畜牧业在农业农村经济乃至整个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地位更加突出,作用更加明显。目前我国畜牧业产值已超过1.3万亿元,占农业总产值的35%。农民人均来自畜牧业的收入超过600元,约占农民家庭经营现金收入的30%。一些畜牧业发达地区,畜牧业现金收入已占到农民现金收入的50%左右,成为农民增收的重要渠道。
畜牧业的快速发展带动了饲料工业、畜产品加工业、兽药、食品、制革、毛纺、畜牧机械等相关产业的发展,并吸纳了大量农村劳动力。
目前,从事畜牧业生产的劳动力达1亿多人。2005年与我国畜牧业生产密切相关的饲料工业、畜产品加工、兽药等产业的产值超过了8000亿元。
但我国畜牧业发展正面临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
一是畜禽遣传资源缺乏严格的保护制度,一些珍贵畜禽品种流失国外乃至灭绝;
二是假劣种畜禽坑农害农事件经常发生;
三是动物疫病风险加大;
四是畜牧业生产方式依然落后,畜禽粪便成为农村环境污染的因素之一;
五是养殖者不规范使用饲料、饲料添加剂、兽药等投入品,畜禽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依然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