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介绍,池塘水产养殖是渔业增效、渔(农)民增收的重要基础。较长时间以来,由于承包期过短、养护机制不健全等原因,渔(农)民对养殖塘重养轻护现象十分普遍,渔业生产条件日益恶化。
浙江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发出《浙江省百万亩生态型水产养殖塘标准化建设工程实施意见》提出,将以杭州、嘉兴、湖州、绍兴等渔业主产区和宁波、温州、台州、舟山等海淡水养殖区为重点,按照生态型水产养殖塘建设标准,实施养殖塘清淤挖深、塘形改造以及水、电、路设施配套完善等工程建设。
浙江省政府要求改造一批老渔塘,新建、完善一批规模化连片渔塘及配套设施,而且承包期将相对稳定(10至15年)。
据了解,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将“百万亩养殖塘建设工程”列入对各市海洋与渔业主管部门年度工作考核的主要内容,对工作实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对措施不力、进度缓慢的将通报批评,并酌情减少各类省级以上财政补助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