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在日前出台的《关于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简称《意见》)中表示,凡饲养畜禽的村庄,原则上要聘任动物防疫员,协助做好动物防疫、检疫、疫情报告等工作。村级动物防疫员的聘任,可视畜禽饲养规模,每村配备一至二名。村级动物防疫员由县(市、区)畜牧兽医行政管理机构管理和组织技能培训。根据所承担的任务,可给予一定的误工补贴,补贴标准由各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经费由市、县两级财政承担。
为从根本上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畜禽大省山东表示,将把基层畜牧体系建设细化到村一级,凡饲养畜禽的村庄,原则上要聘任动物防疫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