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指出,瘦肉精等违禁药品整治是一项长期、艰巨、复杂的工作。各级农牧部门在瘦肉精等违禁药品整治工作中要突出重点,标本兼治。要进一步加强对饲料企业的监管,坚决取缔生产销售含有违禁药品饲料企业的资格。要采取突击检查、跟踪监测和拉网式监测等方式,加强饲料和养殖环节瘦肉精专项整治。特别在国庆、元旦和春节等节日期间,要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环节的监控,增加抽检覆盖面和频次。生猪主产省要加强生猪出栏前的检测,大中城市要把好生猪市场准入关。要进一步严格执法,对在饲料和养殖环节使用瘦肉精的违法分子严肃查处,对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通知要求,各级农牧部门要广泛宣传瘦肉精等违禁药品的危害,引导消费者养成健康安全的饮食习惯。深入宣传打击瘦肉精等违禁药品的法规、政策和措施,使广大医药、饲料、养殖、屠宰和销售企业(场、户)了解国家的政策规定,自觉遵守。我国绝大部分地区的猪肉产品是安全的,要正确引导舆论,避免给消费者造成心理恐惧,保障生猪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