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合肥市畜牧水产局与农业部对合肥的生猪及生猪产品进行“瘦肉精”例行监测时,发现来自河南省淮阳县、息县的两例含有“瘦肉精”的生猪产品。合肥市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领导小组及畜牧水产局决定立即启动“封杀令”,从2006年10月30日到2007年1月30日,禁止两地生猪和生猪产品在此时间内进肥屠宰、销售。禁入期满后,经检测合格后方可调入。
据悉,该局今年以来对三县的1000家养殖场、城区228个集贸市场和超市、6个定点屠宰场抽取饲料、尿样、生猪产品样品共计27000份,无一例本地样品检测出含有“瘦肉精”等违禁药品及替代品。通过检测,表明合肥市畜产品较安全,市民可放心食用。(马用军 何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