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说,最近一段时间,一些地方非法使用瘦肉精现象有所反弹,一些地方使用莱克多巴胺等违禁药品替代瘦肉精的趋势明显。近日,上海市曾连续发生多起因食用猪肉、猪内脏导致336人瘦肉精中毒事件,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各级农牧部门要从上海瘦肉精中毒事件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制售和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品的违法行为不仅危害养殖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和农民增收,而且影响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要充分认识瘦肉精等违禁药品整治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以对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进一步增强做好瘦肉精等违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通知指出,瘦肉精等违禁药品整治是一项长期、艰巨、复杂的工作。各级农牧部门在瘦肉精等违禁药品整治工作中要突出重点,标本兼治。要进一步加强对饲料企业的监管,坚决取缔生产销售含有违禁药品饲料企业的资格。要采取突击检查、跟踪监测和拉网式监测等方式,加强饲料和养殖环节瘦肉精专项整治。特别在国庆、元旦和春节等节日期间,要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环节的监控,增加抽检覆盖面和频次。生猪主产省要加强生猪出栏前的检测,大中城市要把好生猪市场准入关。要进一步严格执法,对在饲料和养殖环节使用瘦肉精的违法分子严肃查处,对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通知要求,各级农牧部门要广泛宣传瘦肉精等违禁药品的危害,引导消费者养成健康安全的饮食习惯。深入宣传打击瘦肉精等违禁药品的法规、政策和措施,使广大医药、饲料、养殖、屠宰和销售企业(场、户)了解国家的政策规定,自觉遵守。我国绝大部分地区的猪肉产品是安全的,要正确引导舆论,避免给消费者造成心理恐惧,保障生猪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通知强调,各地要高度重视瘦肉精等违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结合当地实际,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把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工作重点、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抓紧抓好。各地要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责任,进一步加强瘦肉精等违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加强与药品监督、商务、公安等部门的协调,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加强违禁药品源头、饲料和养殖环节、屠宰和销售环节的整治,切实保障畜产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