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疫情监测工作。充分发挥村级畜牧兽医员的作用,建立定期巡查、了解每户家禽健康状况的制度,重点加强对种禽场、蛋禽场、养殖场(小区)、活禽市场、候鸟密集活动区和重点边境地区家禽、野禽的监测。二是提高免疫密度。要求兽医部门要积极配合县级疾控中心做好定期免疫抗体监测,对养殖场和养殖大户力争做到每场(户)必检;乡、村、户要建立完整的免疫档案,积极推行免疫日制度,对漏免、新补栏或已到免疫期的家禽及时进行补免或强化免疫,提高免疫密度。三是加强对规模养殖场(户)防控措施。规模养殖场 (户)、养殖小区要实行封闭管理,禁止收购家禽和蛋禽、送雏禽和饲料及闲杂人员进入,所有禽舍加施防鸟网;新建养殖场、养殖小区要在动物防疫机构指导下进行,并配备相应的防疫设施。四是及早做好秋防准备工作。及时落实防疫资金,订购疫苗、防护服等防疫物资;加强对基层防疫队伍的培训,特别是对村级防疫员免疫技术的培训。五是落实防疫责任制。要求各乡镇要层层建立动物防疫责任制,特别是边境乡镇要加强境外疫情的防控,防止疫情传入。六是加强督促检查。重点检查免疫工作进展、免疫档案的建立、疫情监测和报告以及重点地区防控工作落实情况、防疫责任制的建立、机构及基层防疫体系的建设情况,对检查出来的问题,要督促及时整改。对不履行责任,导致防疫措施不落实,甚至发生疫情扩散蔓延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耿马县委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