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河南省政府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决定从9月1日开始在全省开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专项整治。
根据要求,凡是进行食品生产加工的企业,无论证照是否齐全,都是普查的范围。今年9月11日至11月10日是普查建档阶段,主要检查企业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此外,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证照不全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作坊类食品生产加工点;不明示企业名称的食品加工点;季节性生产的食品加工点都是检查重点。
在普查过程中,主要检查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数量、产品类别和质量安全状况,做到企业证照情况、产品类别、质量状况、人员素质、生产设备、检验能力、产品流向“七清楚”。
在专项整治中,以婴幼儿乳粉、白酒、小麦粉、大米、食用植物油、酱油、食醋、肉制品、乳制品、饮料等食品为重点,加大对无证生产行为的查处力度。对在大中城市及周边地区无证生产的企业,坚决停止生产。不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不得恢复生产。
对妨碍或干扰普查建档及专项整治工作的,要给予批评教育;对严重阻碍普查建档及专项整治工作的违法违纪行为,公安、监察机关要依法依纪严肃查处。
坚决取缔城市周边无营业执照、无卫生许可证、无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和小作坊,严厉查处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没有基本质量控制措施,产品不符合国家标准,使用非食品原料和滥用添加剂生产加工食品,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在食品中掺杂掺假以及产品质量低劣等行为。对根本不具备必备生产条件的,由各级人民政府组织取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