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推行无公害生猪生产责任制。将无公害生猪生产纳入全县食品安全工作范畴,成立无公害生猪生产领导小组,推行无公害生猪生产责任制,明确各乡镇行政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第二责任人,乡镇畜牧技术推广站站长为直接责任人。
二是建立无公害生猪养殖档案。加强引种、免疫、用药、生产、销售等环节的管理和监控,在廖家桥、新场、沱江、阿拉营等重点养殖乡镇,建立生猪养殖户档案,做到县有养殖台帐、乡镇有养殖花名册、村有养殖服务卡。
三是加强生产技术培训。采取以会代训、现场观摩、对点帮扶等形式,定期对生猪养殖户进行“一个产品、一个标准、一种模式、一套技术”的培训和指导。今年以来,已举办2期培训班,参训养殖户达200余户。
四是加大对生猪生产执法检查力度。坚持日常检查与专项整治相结合,加强对畜牧业投入品、畜产品和兽药残留物的监控,保证生猪无公害生产。1-7月,共检查饲料经营店58家,兽药经营店22家,饲料抽样24个,兽药抽样16个,未发现违禁药物和违禁饲料添加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