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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禽流感”应急处置分四级

  作者: 来源: 日期:2006-08-17  
     市场报讯昨天,省卫生厅发布《安徽省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预案》,确定了四个应急处置级别。同时要求,年度首例人禽流感病例须由卫生部组织专家组诊断。

    《预案》规定,应急处置分为本地尚未发现动物和人禽流感疫情、本地有动物禽流感疫情,但尚未发现人禽流感疫情、本地出现散发或聚集性人禽流感病例,属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Ⅱ级)和证实人间传播病例并出现疫情扩散状态,属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4个处置级别,根据不同的处置级别,相关部门采取相应的措施。该《预案》还特别指出,如经调查证实发现人传人病例,要根据疫情控制的需要,划定疫点和疫区范围,报请当地人民政府批准,采取学校停课、部分行业停业等防控措施。

    《预案》还要求,我省年度首例人禽流感病例由卫生部组织人禽流感专家组诊断,此后发生的病例由省卫生厅组织专家组诊断,同时报卫生部备案。省卫生厅在接到辖区内人禽流感医学观察病例报告后,应在12小时内派出专家组进行调查和会诊,并向卫生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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