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格犬类养殖场将被取缔
据农业局畜牧兽医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有关规定,犬类等动物养殖场与周围居民居住地、水源地等之间必须有500米的距离,以确保防疫工作的安全进行。同时,犬类等动物养殖场必须实施封闭式管理,并实行严格的消毒制度,只有符合上述条件并具有“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养殖场才是合格的养殖场。今后,农业部门将加强对养殖场等犬类经营性场所的审批管理,彻底清查辖区内的犬类养殖场,不符合规定的养殖场将被依法取缔。
■流浪动物成防疫最大隐患
为严防狂犬病的传播,农业局将与公安、卫生等部门进行联动,对登记在案犬类的免疫情况进行核实。“由于无法保证全部实施免疫,流浪动物已成为目前狂犬病防疫工作中的最大隐患。”农业局畜牧兽医处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后公安等部门将对流浪动物进行收容,确认其流浪身份后,将对这些动物进行相应处理。该负责人同时警告那些没有到公安部门登记的宠物饲养者,一定要给宠物猫狗注射狂犬病疫苗,以防止感染或传播狂犬病疫情。
■病犬或伤人犬都将进行留检
今后,兽医部门将与公安、卫生等部门进行联动,与卫生部门建立疫情通报机制,一旦发现狂犬病或疑似狂犬病疫情,必须及时上报。目前本市已经制定了防治狂犬病的应急预案,一旦诊疗单位发现有病犬或咬伤人的犬都要向上级单位进行及时汇报,市兽医卫生监督检验所的工作人员会对这些犬留检,以做详细的检查。
据了解,今年本市共有六七万人被狗咬伤,由于及时注射疫苗,并未出现大规模的狂犬病感染病例。前不久在房山区发生的一起人感染狂犬病死亡病例,经查患者是在外地被带病犬咬伤后没有及时注射疫苗导致发病,而并非在本地感染疫情。目前,有关部门已对该病例所在地周围1000多只犬进行了注射免疫,以确保不发生疫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