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疫防线按照动物防疫档案,对即将超过免疫保护期的禽类进行拉网式免疫注射,确保免疫密度达到100%。同时,对取得自防条件的规模养殖场户,由当地基层动物卫生监督站监督其进行自免。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及时开展免疫效果跟踪检测,提高免疫效果。
消毒防线在规模养殖场区和养殖重点村建立健全定期消毒制度,确保消毒工作经常化、规范化、程序化。从6月下旬开始,利用半个月的时间,对主要通道、畜禽圈舍等关键部位进行一次彻底大消毒,不留死角死面。对规模养殖场区,强制实行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制度,并对畜禽粪便等废弃物进行集中消毒和发酵处理。
检疫防线建立畜禽调入和临栏报检制度,充分发挥村级协防员的作用,加大对购入畜禽的跟踪检查力度。基层检疫人员在产地检疫和定点屠宰检疫时,严格技术操作规程,不留纰漏。同时,工商、税务、农牧等部门协同作战,加强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流通监管,严防发生输入性疫情。
监测防线在全区范围开展疫情普查和监测工作,对种禽、水禽及活禽交易市场、水库周边等候鸟活动频繁区进行重点排查。严格执行逐级快报制度,发现问题后按照规定逐级上报。对不履行疫情报告职责,瞒报、迟报、谎报或阻碍他人上报重大动物疫情的,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