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办法规定,凡是省政府批准设立的公路动物防疫监督临时检查站,将由省畜牧局统一主管,省兽医卫生监督检验所具体负责检查站的设立、调整和业务指导以及项目建设、资金使用等管理工作。
检查站只检查运输动物、动物产品的车辆(含赶运),不得检查其他任何车辆,不得影响正常的交通。在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执法中禁止下列行为:一是乱设站、乱收费、乱罚款;二是未经省政府批准移动站点位置;三是只收费不检疫、不消毒或不按规定检疫和消毒;四是无证上岗;五是其他不符合动物防疫法律、法规的行为。对严重违反规定的检查站,取消其设站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同时逐级追究县级、市级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和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负责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