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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块猪肉的“旅行史”记者追击畜禽标识制度

  作者: 来源: 日期:2006-07-13  
据三湘都市报7月10日报道 自7月1日起,湖南省开始实施国家农业部制定的《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办法》规定,消费者在市场上购买的猪、牛、羊肉,都可以获知其来源,甚至是谁家养的都可以查到。7月10日,记者在市场上买了5元钱的猪肉,经过一路溯源,终于找到了养猪户。


  上午11时肉摊上买5元猪肉


  7月10日上午10时50分,蔡锷路上的荷花池农贸批发市场上的交易逐渐进入高峰期。记者来到市场大肉区入口处的一处肉摊上,买了5元钱的带皮瘦肉。记者问女老板:“你知道这猪肉是哪里养的吗?”女老板展示了猪肉上的检疫合格验印章,并指着挂在一边的一份“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告诉记者:“放心吧,这猪肉都是检疫过的,要说具体活猪从哪里来,我也不知道。你得去屠宰场问问。”


  记者详细查看了这个“证明”,记下了猪的耳标及检疫号:No.430007060711,发现货主名叫宋金龙,猪由长沙市五里牌屠宰场宰杀,产品检疫员叫罗茂生,为市动物检疫站派驻屠宰场工作人员,时间为2006年7月10日,上面盖有长沙市动物检疫站的检疫专用章。“你知道宋金龙或者罗茂生的联系方式吗?”面对记者的提问,女老板说他们直接从屠宰场交易大厅进肉,不认识这两个人。


  上午11时30分拿着猪肉来到屠宰场


  记者带着肉来到位于八一路的长沙市五里牌屠宰场,找到了检疫员罗茂生。罗茂生向记者出示了一份“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明”。“证明”号为No.410300,“证明”上标明了猪肉的产地为浏阳市葛家乡,产地检疫员为刘东春,时间为2006年7月4日,印章为浏阳市动物检疫站检疫专用章。罗茂生称,他只负责活猪在屠宰场宰杀前后以及猪肉的产品检疫,不直接和货主宋金龙打交道。想联系货主,还得与浏阳动物检疫站产品检疫员联系。


  下午1时查找货主宋金龙


  下午1时,记者拨通了浏阳市动物检疫站的电话。该站一李姓负责人称,现在产地检疫实行送检制度,都是商户把猪送上门进行检疫,动物检疫站不和商户直接联系。要找商户宋金龙,还得和屠宰场联系。记者了解到,市畜牧局、市动物检疫站、浏阳市动物检疫站都不和屠宰场直接打交道,派驻的检疫人员只负责检疫,也不和屠宰场打交道。所以,他们称不知道如何找到货主。


  不得已,记者委托市动物检疫站派驻屠宰场人员罗茂生帮助打探宋金龙的联系方式。当天下午3时,记者终于和收猪人宋金龙联系上。下午3时30分找到养猪人贾老三


  宋金龙介绍,根据猪的耳标号码,这头猪是浏阳市葛家乡一个外号名叫贾老三养的。猪平时吃的是饲料,养了5个多月,被卖时70多公斤。至此,记者终于知道了所买猪肉的最终来源。


  下午4时记者走访湖南省畜牧局


  记者随后来到湖南省畜牧局获悉,自7月1日后长沙及全省部分地区已经开始实施畜禽标识制度,这对消费者吃上放心肉是一大保障。


  省畜牧局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畜禽养殖者要在畜禽出生后30天内加施畜禽标识;从国外引进畜禽,在畜禽到达目的地10日内加施畜禽标识。没有加施畜禽标识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将不出具检疫合格证明。


  该负责人指出,畜禽养殖者在给畜禽加施标识时,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就标识收取任何费用。同时,畜禽养殖场应当建立养殖档案,内容包括畜禽的品种、数量、繁殖记录、标识情况、来源和进出场日期;饲料、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和兽药的来源、名称、使用对象、时间和用量等有关情况;检疫、免疫、监测、消毒情况;畜禽发病、诊疗、死亡和无害化处理情况;畜禽养殖代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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