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除动物源性饲料隐患确保畜牧业安全—农业部畜牧业司副司长张喜武就动物源性饲料问题发表讲话
本报讯 (记者彭电子)3日16日,农业部畜牧业司、全国饲料工作办公室在沈阳举办《动物源性饲料安全监管工作培训班》,邀请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中国农科院畜牧所等相关机构的专家,对全国各省、区、市饲料工作(工业)办公室和饲料质检机构负责人,以及动物源性饲料产品生产企业评审员等100余人,就行政执法责任制、疯牛病防范、动物源性饲料安全监管等重大课题进行了专业培训。农业部畜牧业司副司长张喜武全程出席会议,并针对我国动物源性饲料安全监管工作面临的形势和问题,为会议作了总结报告。
张喜武副司长提出,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畜牧业始终保持着良好的发展态势,其对农民增收、农村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极其巨大。2005年,畜牧业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接近35%,从事畜牧业生产的劳动力在1亿人以上。在农民新增收入中,来自畜牧业的收入约占40%。在我国一些畜牧业发达地区,畜牧业现金收入已占到农民现金收入的50%左右。但是,必须看到,在国内外消费者对食品安全关注日益提高,在世界范围内的防疫压力普遍提升的大形势下,我国畜牧业的科技投入不足、标准化程度低下等深层问题正在暴露出来,并直接危及到我国畜牧业在国内外市场上的生存。
因此,中央继去年的1号文件提出要加快发展畜牧业,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必须培育发达的畜牧业之后,今年的中央1号文件进一步强调指出,要强化农业生产资料和饲料质量管理,进一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要大力发展畜牧业,扩大畜禽良种补贴规模,推广健康养殖方式,安排专项投入支持标准化畜禽养殖小区建设试点。按照中央的要求,农业部就全面转变我国畜牧业生产方式这一历史性任务做出了部署,去年已开始实行。目前,全国各类畜禽规模化养殖小区已超过4万个,畜牧业产业化组织占到整个农业产业化组织的20%以上,并出台了促进畜牧业龙头企业发展的有关政策。
在转变畜牧业生产方式、大力提高我国畜产品市场竞争力的历史进程中,饲料工业承担着巨大的责任。目前,全国饲料产量已超过1亿吨,连续多年居世界第二位。显然,饲料产品的安全问题对于我国的畜产品安全意义十分重大。近年来,农业部全面加强了饲料安全监管工作,2005年全国饲料产品平均合格率为95.1%,比上年提高1.8个百分点;饲料中违禁药品检出率为0.46%,下降3.18个百分点;养殖场瘦肉精检出率为1.38%,下降0.61个百分点。京津沪无公害食品试点城市瘦肉精检出率首次降到零。全年共通报不合格兽药产品2191批,重点监控企业57个,撤销批准文号60个,查处13起假疫苗案件,兽药残留监控取得实质性进展。
当前亟待解决的一个重大问题在于,我国动物源性饲料安全形势十分严峻。众所周知,反刍动物食用同源性动物源性饲料是传播疯牛病的主要途径,因此,动物源性饲料安全不仅影响饲料安全和养殖业安全,而且对动物防疫和人类身体健康都有着特殊的重要意义。由于我国蛋白质资源严重匮乏,因而,国内对于动物源性饲料的市场需求十分巨大,使用动物源性饲料的养殖企业和养殖户数以亿计。2005年,鱼粉等动物源性饲料的国内产量达100万吨,并进口动物源性饲料186万吨。在如此巨大的市场需求刺激下,我国动物源性饲料生产企业多、产量大,进口动物源性饲料品种繁多、进口商庞杂,从而给我国的动物源性饲料安全监管工作提出了巨大的挑战。
一方面,国内动物源性饲料的生产和使用仍然十分混乱,不同动物的下脚料混合收购,混合加工。另一方面是进口动物源性饲料得不到安全保障,一些进口商违法违规从疫区国家将禁用牛羊等动物源性饲料掺入鱼粉或其它动物源性饲料,或通过第三国出口到我国,严重威胁我国的牛羊生产。当前,我国周边的日本、韩国等国家已相继发生疯牛病,防范压力增大。因此,堵截传染源,阻断传播途径,整治动物源性饲料市场,消除安全隐患,保障我国牛羊饲养业免遭疯牛病的侵害,是当前极为迫切的工作。
近年来,美国和欧盟不断修改和完善动物源性饲料管理法规,加强对动物源性饲料的监管,以防范疯牛病的发生。我国从2004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动物源性饲料产品安全卫生管理办法》,规定农业部负责动物源性饲料管理政策的制定和对省级饲料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省级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负责《动物源性饲料产品生产企业安全卫生合格证》的审核发放和日常监督,县级饲料管理部门负责辖区内动物源性饲料监管的日常工作,动物源性饲料安全监管责任已经明确。
经过一年多来的工作,各省已基本掌握了本省动物源性饲料生产情况。下一步,应科学谋划标本兼治的方案和措施,逐步净化动物源性饲料市场,消除疯牛病的隐患。为此,张喜武副司长提出了四项措施。
其一,严把动物源性饲料生产企业的市场准入关。各省要充分利用审核发放《动物源性饲料产品生产企业安全卫生合格证》这一手段,加强对生产企业的管理,要严格按照规定条件审批,制定不同动物源性饲料产品生产条件审核的细化方案,逐步提高辖区内动物源性饲料产品安全卫生的总体水平。
其二,加强对动物源性饲料产品的日常监督检查。对生产企业加工原料的来源、产品的流向和销售记录等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动物源性饲料的生产规范、使用科学。尤其要加强反刍动物饲喂环节的抽查力度,切实杜绝在反刍动物饲养过程中使用禁止的动物源性饲料产品。
其三,加大动物源性饲料监管工作的宣传力度。各省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工作力度,使《办法》在动物源性饲料生产从业人员和养殖户中口熟能详,使动物源性饲料安全意识深入人心。
其四,加强管理人员自身能力建设。各省要加强对管理人员的培训,组织基层饲料管理人员学习动物源性饲料监管的相关法律法规,做到知法、懂法。要采用案例分析、情景模拟等生动的教学方式,增强他们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
在培训工作之外,本次会议还就《饲料生产企业设立审查办法》(征求意见稿)进行了讨论,并协调沟通了2006年饲料质量监测工作。与会代表在会前均做了充分准备,交流发言踊跃,讨论问题集中,为做好动物源性饲料安全监管工作提出了很多可行性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