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厦门还将帮助退养重点村发展集体经济增收项目,按照市、区1:1比例配套,保证每个村不少于100万元的扶持资金,并视项目的投资规模和效益等情况适当增加财政投入,壮大村集体经济,广辟创收渠道。对因禁养造成原养殖户人均收入低于该地区最低生活保障线的,按规定给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落实低保方案。
据了解,厦门东部海域水产退出养殖,因受持续强降雨和潮水影响,原预计6月底完成,现顺延至7月初全面结束。目前,厦门集美区正加紧对上岸渔民生产发展与生活稳定若干政策性问题的调研,条件成熟的加紧实施。
厦门推出新举措 退养重点村补贴百万元 |
作者: | 来源: | 日期:2006-06-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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