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2月中旬奥地利境内首次发现禽流感疫情后,奥健康和食品安全代表处(AGES)就对境内3000多只野禽进行了检测,其中共发现124起H5N1型病毒感染情况。
由于疫情扩散的危险尚未完全排除,因此奥境内的一些已确定的疫区仍须继续施行圈养措施。
为此,奥地利出台了"禽流感2006生物安全规定",明确规定了自5月12日解除限养措施的具体条件:
-- 禽类饲养者要向所在地区的主管部门申报,如果当地未设相关机构,应向其他地区有关部门申报。笼养的观赏鸟类不在申报范围。
-- 举行与禽类有关的展演活动,如动物博览会等,要向有关部门申请并获批准。
-- 在"禽流感2006生物安全规定"中划定的A类疫区,5月12日后仍继续施行全面圈养措施。这些地区中涉及到的禽类饲养企业,如能满足基本条件,当地的有关管理机构有权作为个案为其解除圈养限制。
如符合下述规定的地区也可解除限养:
-- 禽类生存密度小的地区,即每平方公里少于750只的地区。
-- 距离曾经出发现过禽流感疫情的河、湖岸边以及"新移民湖"周围 1公里以上的地区。
-- 距大型禽类屠宰场10公里以外的地区。出于对疫情的防备,这些企业是疫情传播的高风险区,因此有必要密切观察。
在饲养方式方面,对于饲养的禽类解除圈养限令要满足条件如下:
1、 禁止其他禽类与鸭子和鹅直接或间接接触。
2、 禁止野生鸟类接触到饲养禽类的饲料和饮水。
3、 禽类的放养水面要与野禽出没的水面隔离。
4、 禽类放养的饮水池要铺设野生鸟类防护隔离网。
5、 禁止禽类饮用野生禽类出没水面的集水。
6、 加强清洗和消毒工作。
7、 定期对禽类做好疫情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