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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宰加工行业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作者: 来源: 日期:2006-05-18  
     商务部5月12日发出通知称,鉴于近年来我国私屠滥宰和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不法行为又有反弹,决定2006年在全国开展屠宰加工行业专项整治工作。

    据统计,今年一季度商务部接到涉及肉品质量安全的各种形式的投诉、举报多达50余件。商务部人士向记者介绍了此次专项整治的重点,其中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不法行为列在首要位置。通知明确要求,对城乡结合部和其他管理薄弱环节,要加大整治力度,不留死角。对涉黑势力和团伙的不法行为更要一查到底,严厉打击。

    该人士说,有些定点屠宰场点违规操作,屠宰加工和销售不符合国家要求的肉品,个别大型肉类生产加工企业,也出现了屠宰加工销售注水肉的现象;有些地方屠宰管理部门,贯彻落实国家相关屠宰加工管理的法规、政策和标准力度不够,个别屠宰管理机构,竟然到市场上对经营肉品的个体工商户征收地税、国税、检疫检验费等税费。这些引起了消费者和营业者的极大反响。

    为此,此次专项行动还将全面清理和整顿定点屠宰企业,重点清理和整顿定点屠宰企业不按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屠宰加工、销售的行为。坚决关闭设施简陋、不具备基本的质量和卫生保障措施的手工屠宰场点。

    加强对定点屠宰加工企业肉品品质检验工作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定点屠宰企业是否落实肉品品质检验制度,是否具备基本的肉品品质检验设备和必须的肉品品质检验人员,是否按照检验程序进行操作。

    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还将组织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对屠宰加工企业生产的肉品进行抽检,尤其是要加强对待宰的生猪中“瘦肉精”和重金属含量的检验。商务部也将组织随机抽检。

    通知特别强调,商务主管部门要对本地区现有的针对生猪屠宰加工企业收取的各种税费情况(如国税、地税、工商管理费和检验检疫费等)进行统计,对现行收费项目中企业反映强烈的,要做出重点说明。通知还对专项整治进度进行了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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