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策规定,2006年1月1日起,广州市家禽养殖、加工企业和养殖农户缴纳的地方水利基金(堤围防护费)也可获全额免除,但已按规定缴纳的地方水利基金(堤围防护费),不再退付,但可顺延减免2个月,减免期为2006年1月1日起至2006年8月31日止。
本报讯(记者/朱桂芳通讯员/张莹)昨天广州市地税局有关负责人明确表示,为扶持受“禽流感”影响的家禽行业,广州全市的家禽养殖、加工企业和养殖农户,可全额免除缴纳地方水利基金(堤围防护费)。
广州市地税局明确表示家禽行业可获全额减免堤围防护费 |
作者: | 来源: | 日期:2006-0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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