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大免疫工作力度,提高免疫密度和质量。严格按照“政府保免疫密度,业务部门保免疫质量”的要求,认真落实各项免疫政策。
(二)推行程序化免疫,提高免疫工作的规范化。各地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免疫操作技术规程和免疫程序,结合本地实际科学制定免疫程序和免疫方案,准确把握免疫的范围、重点地区和关键时期。
(三)强化疫情监测,提高预警预报能力。充分发挥国家级动物疫情测报站、各级兽医实验室、动物诊疗机构、村级动物防疫员等疫情监测网络的作用,提高疫情报告的准确性、时效性。
(四)加强消毒灭源,彻底消除疫情隐患。重点做好湿地、水网地区、自然保护区等野生鸟类聚集、栖息地区,迁徙途经路线周围地区,与家禽频繁接触地区等重点地区和重点场所的消毒工作。
(五)加强检疫监管,严防疫情传入。严格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加强饲养、屠宰、经营、加工、运输、储藏动物和动物产品的监督管理。
(六)完善应急机制,积极做好应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准备。要明确部门责任,充实应急预备队伍,强化应急演练和培训,落实防疫资金和物资储备,提高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能力,做好应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