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区政府8日刊登宪报修订《公众卫生(动物及禽鸟)(禽畜饲养的发牌)规例》和《废物处置条例》,新法例将于2月13日正式生效。
据悉,新修订的法例,将不准市民散养任何家禽,任何人士如未经许可而散养活家禽均属违法,违者可被罚款5万至10万港元。这些活家禽包括鸡、鸭、鹅、鸽和鹌鹑,但不包括已注射疫苗的宠物鸟。
特区政府还将组建巡查队伍四出巡逻,以确保有关法例得以落实。
卫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长周一岳8日表示,禁止散养家禽法例通过后,养户应联络渔护署收集所饲养的家禽,不要随意弃置,以免鸡只接触到带H5N1病毒的野鸟而增加禽流感散播的风险。
周一岳说,近日香港多个地区陆续发现感染H5N1禽流感病毒的鸡只和雀鸟,显示两者交叉感染禽流感的机会愈来愈高,香港暴发禽流感的风险也因而提高了。但病毒对人类的风险,暂时还在可控制的范围内。
他表示,如果香港的鸡场发现有鸡只感染H5N1禽流感病毒,政府将在受感染的鸡场及5公里范围内的鸡场,进行扑杀;如果香港不同的鸡场有多于1只鸡受H5N1感染,便会杀掉香港所有的鸡只。
食物环境卫生署也宣布2月10日为休市清洁日,售卖活家禽的街市档位和新鲜粮食店必须在休市清洁日进行彻底清洁和消毒。食环署人员将在休市清洁日巡查家禽零售点,若发现违反规定的经营者,其新鲜粮食店牌照或街市档位租约将立即被取消或终止。(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