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质量控制 » 正文

香港将立法禁止散养家禽 杜绝禽流感风险

  作者: 来源: 日期:2006-02-06  
     香港2月4日电 香港卫生福利及食物局常任秘书长尤曾家丽4日说,禽流感的死亡率高,民居中散养家禽也有风险,因此必须从速立法禁止散养家禽。 她在出席商业电台节目时表示,正研究酌情处理在新市镇和乡郊的赛鸽饲养户,但不会豁免市区的养鸽户。 香港渔农自然护理署在过去两天巡视了35个村并探访了1500户村民,所有的鸡只均健康。 尤曾家丽表示,禽流感病毒会变种,鸡只注射了疫苗仍会有风险,故必须从速立法禁止民居中散养家禽,希望市民理解和合作。 卫福局3日建议,未来1至2周将修例,取消现行饲养不多于20只活家禽的豁免规定,严禁在港散养活家禽。任何人士如未经许可散养活家禽,包括鸡、鸭、鹅、鸽、火鸡等,均属违法,违者将被罚款5万至10万港元。 据特区政府统计处资料,去年香港散养户饲养的鸡只约有1万多只。
 
 相关新闻  
管理员信箱:feedchina1@163.com
 

Copyright © 1998-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中国饲料》杂志社
Email:feedchina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