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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活禽类明起集中交易定点屠宰

  作者: 来源: 日期:2006-01-10  
     从有关部门获悉,由海口市人民政府下发的《关于实行活禽类集中交易定点屠宰的通告》自1月10日起实施。根据该通告,从1月10日起,海口所有的活禽类必须进行集中交易和定点屠宰。各行政主管主管部门将加强对市场的监管,对违规经营者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通告要求,活禽零售应当在农贸市场内进行,严禁在农贸市场外交易。所有定点集中批发市场应设置检疫点,对交易的活禽进行集中检疫。持有相关部门签发的《活禽交易凭证》和《检疫合格证明》的活禽才能在定点集中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进行交易。

    另外,通告要求,在市区内的活禽必须实行定点屠宰制度。对酒店、宾馆、超市、学校、医院和商店等集体单位的食堂,以及其他为社会公众提供餐饮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使用定点屠宰厂宰杀加工的禽类产品,不得私自进行活禽屠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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