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十大应对措施是:密切关注疫情动态,加强与四川省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指挥部办公室的联系,了解疫区划分、疫情控制措施及诊断结果等情况;加强出口禽类及其产品的查验,停止来自疫区及受疫情威胁区的禽类及其产品的出口及报检工作;加强对非疫区出口禽类养殖场、屠宰和加工企业的监督管理,严禁企业收购来自疫区禽类及其产品进行加工出口;对疫区出口肉类加工企业的冻库进行检查,严禁存放来源不明的禽类产品;对实行禽流感免疫政策的非高致病性禽流感疫区的出口禽类及其产品加强检验检疫,确保能够满足进口国家或地区的检疫卫生要求;按照规定和条件,严格进口活禽和种蛋临时隔离检疫场的审批和管理。加强正处于隔离检疫期的从法国进口种鸭的禽流感的检验检疫工作,防止高致病性禽流感传入和传出隔离场;加强出境国际邮件的查验,严禁疫区禽类产品邮寄出境;机场口岸加强对四川尤其是来自疫区的出境人员的卫生检疫,严格执行八项制度,做到“五个不漏”和“五个及时”;做好参与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人员的自我防护工作;疫区所在地检验检疫局分支局实行禽流感每日零报告制度。 (完) (岳川记者徐虹)
4日,记者从四川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获悉,2005年12月22日大竹县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后,该局针对此次疫情,立即采取十大措施积极防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