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家禽养殖(包括种禽养殖)、加工和冷藏冷冻企业进行家禽养殖((包括种禽养殖)、加工和冷藏冷冻所取得的所得免征2005年度企业所得税,2006年视情况另行规定。
对企业或个人由于禽类扑杀所取得的财政专项补助,免征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对企业由于禽类扑杀所造成的净损失,允许其在所得税前全额列支。
浙江调整禽流感疫情期间家禽养殖业税收政策 |
作者: | 来源: | 日期:2006-0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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