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还指出,认真做好元旦、春节期间的各项工作,确保全国各族人民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定的节日,对于营造实施“十一五”规划开局之年的良好氛围,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通知要求,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中央有关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一律不准用公款搞相互走访、相互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利用过节巧立名目突击花钱,严禁以各种名义滥发奖金、津贴、补贴和实物。要严格控制年终各种评比表彰奖励活动,减少、简化各种茶话会和联欢会,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游山玩水和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违规违纪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财政和审计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要在全社会大力倡导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新风尚,引导群众树立健康文明的消费理念。
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把安全生产和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工作放在十分突出的位置来抓。要在节前集中开展一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治理行动,全面消除事故隐患,坚决防止各类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