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即将实施的欧盟新食品法在三个方面发生了重大变化:一是法规被大大简化,所有食品都适用该法规,而且新法规将不再把食品安全和贸易混为一谈,只关注食品安全问题;二是要求实行对食品供应链(即从农场到餐桌)的综合管理,对食品生产者提出了更多要求;三是具有可追溯性责任,问题食品将被召回。
这将意味着今后向欧盟出口的农产品,不但要符合欧盟食品安全相关标准,还要放大食品安全管理链条。而其特别加入的“善待动物”福利条款,则向肉类企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例如该法规定,猪必须享受到以下福利:一出生就享有至少吃13天母乳的权利;拥有铺了稻草的猪窝的权利;拥有供其拱食泥土的权利;运输超过8小时就要休息24小时;宰杀时必须隔离,不被其他猪看到,还必须使用电击法,在猪完全昏迷后才能放血和解剖。如果不符合这些标准,生产的猪肉就不合格。
欧盟新法规从重视终端产品的品质到重视全过程,将使我国出口企业增加固定投资、运输成本和人力成本,以改善养殖场条件,减小养殖密度,对养殖环境的标准也要提高。按欧盟新标准,中国目前已有一些大型企业能够执行相关动物福利标准,但大多数食品出口企业仍需对照标准采取应对措施,以保证对欧出口食品贸易不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