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辽宁省政府的要求,全省禽流感疫区的家禽扑杀补偿标准是:鸡鸭每只补偿10元,鹅每只补偿15元,幼禽(鸡、鸭、鹅)每只补偿5元,肉食鸽每只补偿5元。在这些补偿款中,黑山县发放1.4亿元,北宁市发放4400万元,锦州市南站新区发放550万元,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发放207万元。
截止到11月15日,辽宁省共投入防控禽流感资金3.5亿多元,其中中央财政投入8000万元,省财政投入8853万元,市县财政投入1.8亿多元。(完)
辽宁累计向养鸡户发放家禽扑杀补偿超过1.9亿元 |
作者: | 来源: | 日期:2005-11-17 |
|
|
管理员信箱:feedchina1@163.com |
Copyright © 1998-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中国饲料》杂志社 Email:feedchina1@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