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要求,安徽各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接到病死及死因不明禽类动物报告后,立即派人到现场作出初步诊断分析;发生发病快、死亡率高的重大动物疫情时,要对死亡及发病禽类采取临时性的控制措施,并采样送省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开展死亡原因或流行病学调查,同时,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
对病死但不能确定死亡病因的禽类动物尸体,严格按照国家动物疫病防治技术规范的规定,进行深埋、化制、焚烧等无害化处理,严禁加工、转运和食用;同时,按规定做好相关记录、归档等工作。对违反规定经营病死及死因不明禽类动物的或不按规定处理病死及死因不明禽类动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动物防疫法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通知还要求各地切实加强疫情监测。组织乡(镇)干部和兽医防疫人员,开展巡查,及时了解和掌握疫情。建立病死及死因不明禽类动物举报制度,公布举报电话,鼓励广大群众发现并报告疫情,形成群防群控的良好氛围。采取多种形式,宣传随意处置及出售、转运、加工和食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禽类动物的危害性,提高群众防病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目前,安徽省已经要求各地立即开展辖区内的鸡、鸭和鹅等活禽存栏情况的摸底、登记、建档工作,并将相关情况于11月25日前报省防指办。(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