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各地采取的防控措施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建立健全了重大动物疫情防控应急机制。一些省份的防控指挥系统已进入工作状态,人员到位,集中办公,实行了24小时值班制度。
二是增加资金和物资投入,保证防控应急工作需要。内蒙古、吉林、湖南、湖北、重庆、云南、陕西、宁夏、新疆等省(区、市)都拨出专款,用于防控禽流感工作。各地根据当地家禽产销规模,按照应急需要,积极筹措资金购买和储备疫苗、消毒剂、防疫消毒器械、防护服等。天津市紧急申购了800万羽份禽流感疫苗,安徽省紧急购买了6000万毫升疫苗、10吨消毒药品、2000套防护服及一批消毒器械。
三是加大免疫力度,提高免疫密度。山西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给农户养殖的家禽免费注射疫苗,提高免疫密度。河南在近10天内对全省观赏鸟类实行普免普防,在省际边界县市构筑30公里宽的免疫隔离带。四川省加大了种禽场、蛋禽场重点区域的水禽和边界地区的免疫力度,大型养殖场周边建立3公里宽的防疫隔离带。陕西省正在对散养家禽进行强制免疫。甘肃省要求对种禽场和大中城市、交通沿线、河流两岸、养禽密集区等重点区域进行强制免疫。
四是加强疫情监测,提高预报能力。浙江省在每个村确定一名疫情测报员,建立村、镇、县、市、省五级测报体系。江西省抓好177个点的疫情定期监测,从11月11日恢复昼夜值班制度。河南省规定每县病原学监测采样不得少于50份,免疫抗体监测采样不得少于1000份。四川省组织省、市、县三级动物疫病监测诊断室重新开展疫情监测,近期监测样本达1.5万个。云南省全面启动以边境地区、临时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和养殖密集区、易感地区为重点的346个疫情监测点,加大监测密度、频率、范围。山西省全面落实领导包片、干部包村的疫情监测工作责任制,向种禽场和规模养殖场派驻疫情观察员,密切监测疫情动态。
五是强化监督检查,防止疫情扩散。北京市依法加强对铁路、民航和27个公路道口等渠道进京禽类的检验检疫。江苏省对市场派员驻场监督,对加工厂实行同步检疫,对运输路口临时设立检查消毒站。浙江省对千只以上的规模养殖场实行到场检疫,对畜禽经营户实行对口监管和定期消毒制度、调入后报验制度。四川省对家禽生产、加工、交易实行到场检疫,并发挥无规定疫病区和省际间动物防疫检查站的作用,严防从疫区传入家禽及其产品。重庆市对上市活禽实行检疫后套脚环标识,对白条鸡实行检疫后挂翅标标记,确保禽类产品安全消费。湖北省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组成6个组,分赴各地进行检查和督办,通过听、看、查、访、督等方法,深入市、县、乡、村、户检查防控工作落实情况。上海、大连严格对观赏鸟和病死鸟的管理与无害化处理,厦门市财政已投资兴建病死动物集中无害化处理场。河南省规定饲养场必须每周消毒一次、禽舍每两周消毒一次,对畜禽粪便乱堆乱放行为开展规范整治和生物消毒。
六是加强部门协作,实行联防联控。各地农业、卫生等部门在防控禽流感中大力协作,建立信息通报机制,共同防范禽流感传入。吉林省农业、卫生部门组织开展禽流感医学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并对密切接触家禽的生产、加工、经营人员进行防控知识培训,提高防控意识与能力。重庆市农业、卫生、林业、商业、工商等部门建立合作互动机制,一旦发现疫情,按照“早、快、严、小”的原则及时控制和扑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