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人畜共患传染病防治工作,加强部门协调和配合,卫生部、农业部13日印发联合制定的《卫生部农业部关于人畜共患传染病防治合作机制》。
合作机制明确,两部门要建立部门例会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定期通报全国人畜共患传染病的人间和动物疫情,内容包括发病地点、发病数、死亡数。发生人畜共患传染病暴发疫情要在接到疑似或确诊报告后24小时之内互相通报,并且根据疫情情况,双方共同组织专家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及实验室检测,并根据调查结果提出防治对策建议。
此外,合作机制还提出,建立人畜共患传染病防治工作协调小组;建立专家定期会议制度;共同研发新发传染病的检测和诊断手段;根据各自工作需要制定相关病种的监测方案并开展监测工作,及时通报异常情况、检测结果;开展人畜共患传染病防治工作督导检查等。(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