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对屠宰场的监管。市商务局会同市畜产品水产局、国税局、地税局下发了《生猪定点屠宰场监管操作规程》,进一步强化对屠宰场现场监管,并调整充实驻场监管人员,增加监管力量,严格监控出厂肉品质量,维护正常屠宰秩序。
二是加强屠宰场生猪检疫,坚决杜绝宰杀病、死猪上市。
凡经检疫合格的肉品出场,检疫部门必须向屠商提供检疫合格证明,并在肉品上加盖检疫印章,严把肉品质量关。
三是开展节前集中整治,严厉打击私屠滥宰。9月22日至24日,市屠宰办会同食品安全、工商、畜牧、公安等部门,对市场进行了集中整治重点检查城乡结合部的一些难点市场。
四是整治不规范宰杀点。9月24日早上,市屠宰办会同市、区商务、工商、食品、卫生、环保、公安等部门,对超范围经营、无有效卫生许可证、宰杀生猪与其它工业生产混为一体的屠宰场进行了检查督促重点整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