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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行动展开

  作者: 来源: 日期:2005-09-05  
 

  新华社北京9月2日电  近期,周边国家相继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等动物疫情,对我国形成威胁。炭疽、结核等人畜共患病在我国部分省份也有发生,疫情形势严峻。农业部2日宣布,2005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秋季行动在全国各地全面展开。

  农业部为进一步加大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力度,近日还发布了2005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秋季行动计划,确保畜牧业发展和人民健康安全。

  农业部要求以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和人畜共患病防治工作为重点,着重开展四项专项行动。一是集中免疫行动。10月底前,要求各地开展一次全面集中免疫。对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按规定务必做到应免尽免。同时要求各地制定免疫情况督查方案和免疫效果监测计划,狠抓落实,确保免疫密度和免疫质量。二是规范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及养殖行为行动。9月底前,要求各地按照规范的要求,对辖区内畜禽养殖场(户)、交易市场、屠宰加工场所及运输环节病死畜禽处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建立健全病死畜禽处理制度,严格实行“四不准一处理”,即对病死畜禽不准宰杀、不准食用、不准出售、不准转运,必须按要求采取无害化处理。三是疫情监测行动。11月底前,要求各地对辖区内进行一次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病原学监测。高致病性禽流感重点监测水网地区、候鸟迁徙区、边境地区及交易市场。口蹄疫重点监测边境地区和奶牛场。对炭疽、狂犬病等进行一次重点调查;对结核等重要人畜共患病按照监测计划进行监测。

  四是强化检疫监管行动。10月底之前,以省为单位,集中开展一次检疫监督执法专项整治活动。严禁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动物产品上市;对逃避和拒绝检疫以及贩卖病死动物和病害肉的,要依法从严惩处;配合有关部门对私屠乱宰行为进行重点打击,坚决取缔非法屠宰经营活动。(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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