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清远市执法部门根据举报,在城区一间出租屋内查获“瘦肉精”黑点,当场查获非法制造的“瘦肉精”一批。据悉这次所查处的“瘦肉精“案是国家农业部、公安部督办的五宗“瘦肉精”案件之一。
该生产黑点位于清城区环城二路西门岗一幢四层楼房的顶层约200平方米出租屋内,执法人员现场查获成品每包500克的“瘦肉精”114包。
据清远市农业局动物防疫监督检验所负责人介绍,莱克多巴胺俗称瘦肉精,是一种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上世纪曾用于肉猪的饲料添加剂,主要作用是提高肉猪胴体瘦肉率。服用瘦肉精的猪,每斤可提高价格0.3元,一头猪以200斤计,养殖户可多挣60元。早在2002年8月份,国家已明令禁止生产和销售“瘦肉精”。执法人员认为该窝点未获合法生产许可,属于违法生产。
据车间一位老板模样的人说:“这个产品是在2004年1月开始做试验,生产成品的时间是2004年7月16日。至目前为止,仅生产了200多公斤。”
目前,执法人员已查封其生产设备、产品,并对此事作进一步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