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公安机关在海上的执法力量,江苏海警在海上“110”建设过程中,主动探索和改进海上勤务制度,根据维权护渔、海上武装抢劫、走私偷渡、海上火灾、海难事故或涉外事件等各种情况,制定了相应的处置预案,并加强了实战训练。
同时,他们建立健全海警执法机构,进一步密切了海警与海关、渔政、港监、海事等部门的联系沟通,巩固已经建立的联动协作机制,努力形成联防、联管、联治海上违法犯罪的合力。
为了贯彻执行公安部对公安海警部队“维护国家海洋权益、海上执法执勤、服务群众和经济发展”的要求,江苏公安边防总队在加快建设沿海边防辖区“港口110”接报警系统的基础上,目前正加紧进行江苏沿海地区的“海上110”建设。(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