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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基因食品必须明示 转基因制品有害尚无证据

  作者: 来源: 日期:2005-03-21  
     消协近日提醒:商家必须在商品标识上明示转基因食品 消费者可自主选择

    转基因食品必须在商品标识上作出真实明确的警示,消费者在选择转基因食品时应看清标识,自行选择。昨天,市消协针对转基因食品向消费者作出消费提醒。

    近日,乐之三明治饼干、金宝汤公司的金黄粟米汤因被指含有转基因成分,各商场超市纷纷将产品进行了下架。转基因食品是否对人体有害,成为这几天继苏丹红之后市民关注的又一食品安全问题。

    针对这些问题,市消协昨天称,目前尚没有任何证据证明转基因生物及其制品对人类和环境是否有害,同时提醒消费者购买转基因食品应注意以下事项:

    转基因食品,必须在标识中明示。根据国家卫生部《转基因食品卫生管理办法》规定,“食品产品中(包括原料及其加工的食品)含有基因修饰有机体和表达产物的,要标注‘转基因××食品’或‘以转基因××食品为原料’”;“转基因食品来自潜在致敏食品的,还要标注‘本品转××食物基因,对××食物过敏者注意’”。如按照相关规定,含有转基因成分的豆油应标明“本产品为转基因大豆加工制成”或“加工原料为转基因大豆”。

    消协提醒:消费者应自主选择转基因食品。出于对转基因食品安全性的考虑,消费者在购买转基因食品时应自主选择。对于市场上多种食品,消费者要多加比较:一是查看食品标识的相关内容;二是可以向相关部门咨询了解转基因食品的特性,选择性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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